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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对外联络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6日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大学安全工作相关规定,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全员参与,进而确保安全目标的顺利完成。经我办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并由综合科负责实施、监督。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设备、消防、防盗、用电、环境卫生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科室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落实学校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职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三、各科室的责任人应将本科室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

四、办公设备做到谁保管、谁保养、谁检修、发现异常谁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五、办公设备的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消防安全的管理

一、各科室负责人和职工都有维护本单位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另文明确),明确单位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消防应急预案。

三、每年两次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五、各科室负责人须每年签订《对外联络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书》,认真落实相关条款,切实做好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防盗安全管理

一、各科室须定期检查本办公室门窗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综合科进行维修。

二、职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三、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四、各科室印鉴由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

用电安全管理

一、办公室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二、职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三、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及时报综合科联系后勤集团进行维修或改造,办公室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四、职工不得在办公区域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备、空调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环境卫生管理

一、要保持办公区卫生清洁,做到垃圾分类处理,定期消毒,防鼠防虫防。

二、每季度、每逢节假日前,各科室须做一次全面的安全卫生检查,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一、各工作岗位安全检查由在岗人员负责;科室安全检查由科长负责;办公室安全检查由综合科负责。每月各科室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并报综合科备案;综合科每月对办公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各科室须明确每日值班人员并报综合科备案。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各自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并认真填写《每日防火防盗用电安全检查表》。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休息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处理。

三、各科室应对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定期检查各类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对外联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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