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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联络办公室(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联合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9日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二)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自我剖析,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以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

(四)每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职工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五)班子民主生活会结束后,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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